民法典护航青春 法治精神照亮未来
牛福军
尊敬的各位领导、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上午好!今天,我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,怀着无比庄重的心情,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主题——《民法典》。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《民法典》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它像一把守护之伞,为我们的人生旅途遮风挡雨;更如同一盏明灯,指引我们树立法治信仰,走好青春的每一步。
民法典是镌刻时代精神的权利宣言
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实施。这部法典历经66年酝酿、5次启动编纂,凝聚着几代法律人的智慧,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期盼。它不仅仅是一本冰冷的法律条文汇编,更是对“人民至上”理念的生动诠释。
从胎儿继承权到数字遗产保护,从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属到高铁“霸座”行为约束,1260个条文覆盖了公民从出生到离世的全周期权利。习总书记说:“民法典实施得好,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。”它用最温暖的语言告诉我们:法律不仅是约束行为的准绳,更是捍卫尊严的铠甲。
同学们,或许你们觉得法律离校园生活很遥远,但民法典中处处闪烁着与青少年成长紧密相连的星光。
第一:权利觉醒的起点。 民法典第19条明确规定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。这意味着当你用压岁钱购买书籍、接受长辈赠与时,法律已认可你的“小大人”身份。但网络直播间动辄千元的打赏、游戏充值等行为,则需要监护人同意——法律既赋予我们权利,也教会我们责任的边界。
第二:数字时代的自护法则。 第1034条将“电子邮箱、行踪信息”纳入个人信息保护范畴。当我们在社交平台晒定位、随意填写调查问卷时,是否意识到这些行为可能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?某地曾发生高中生因泄露快递信息遭遇诈骗的案例,这正是民法典为我们敲响的警钟。
第三:向善而行的勇气。 第184条确立“好人条款”,明确见义勇为者不承担民事责任。山东少年赵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诈,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还其清白。这条法律告诉我们:善行不会被辜负,正义永远值得坚守。
第四:校园生活的红线。 针对校园欺凌,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监护人责任,第1010条禁止性骚扰。去年某中学“起侮辱性绰号”案件判决中,施暴者家长被判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——同窗之情不应成为伤害的借口,尊重他人方能赢得尊重。
站在法治中国的历史坐标上,我们该如何行动?
首先,让法律成为青春的指南针。 课余阅读民法典读本,参加模拟法庭活动。当遭遇消费欺诈时,记得第491条“网络合同成立规则”赋予你的维权底气;当看到有人散布谣言时,用第1024条“名誉权保护条款”制止伤害。
其次,让法治精神浸润心灵。 孟子曰: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从按时归还借用的文具到诚信考试绝不作弊,从理性处理矛盾到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,这些看似微小的选择,正是法治信仰的萌芽。
最后,争做新时代法治之光。 浙江00后女生用民法典帮农民工父母追回欠薪,北京中学生提案推动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”立法完善。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。当你在社区宣讲高空抛物法律责任,当你在朋友圈科普“AI换脸”的法律风险,就是在为法治社会添砖加瓦。
老师们、同学们,民法典的扉页上镌刻着这样的真理: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,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,也不是刻在铜表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。 让我们以今天为起点,将法治精神融入血脉,用法律智慧照亮人生。愿每位同学都能在民法典的守护下,成长为有法治信仰、有责任担当、有浩然正气的中国青年!
我的演讲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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