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要依法教书育人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动党的创新理论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,由省社科联和枣庄市社科联联合开展的“社科专家走基层”宣讲活动,今天来到了我校。
本次宣讲由副校长唐传峰主持。
山东齐鲁(枣庄)律师事务所主任,二级律师,中国法学会会员秦元洙主任,为我们作《教师要依法教书育人》主题宣讲。
秦元洙主任分别从“一、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相关法律渊源;二、教育领域常见犯罪行为;三、如何提升教师校园欺凌防治能力;四、教职员工实施四类犯罪将被终身禁业;五、强制报告制度;六、常见校园伤害事故;七、学校网络舆情危机及应对策略”等七个方面,对教师要依法教书育人的法律依据、如何依法教书育人进行了阐述。
秦元洙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生动鲜活的案例、引人入胜的观点,为我们理论上解了渴、思想上解了惑,既有理论高度、又有实践深度,对我们进一步深化对《教师要依法教书育人》的认识,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整场宣讲活动中,老师们认真聆听秦主任的宣讲,深受教育、收获颇丰。唐校长在总结中希望老师们一定要认真总结提炼、消化吸收,将秦元洙主任的宝贵经验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,充实到下步指导实践的“工具箱”中,切实做到学以致用、融会贯通。
供稿科室:政教处
制作:杨苗苗
审核:徐亮 王娜(语)